李斌律师亲办案例
海淘案例检索结合案件事实获发回重审
来源:李斌律师
发布时间:2020-06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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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要案情:2015年,上诉人从深圳引进某项目,投资1000元可再三年内增长至48万元,并将该项目介绍给甘肃省某县魏某,经魏某发展,共计发展下线300余人,收取传销资金未查清,经甘肃省武威市某县人民法院判决,判处上诉人有期徒刑7年。上诉人不服判决,委托我担任其二审辩护人。

制定辩护策略:经过对本案证据分析,辩护人提出原审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,上诉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意见。主要为:一、认定上诉人系组织领导者的证据不足,原审认定上诉人对传销活动的扩大起关键作用没有证据。二、原审未查明传销参与人员的具体人数,未绘制具体的层级图,也未查清传销资金的具体数额。三、本案的组织策划者究竟是谁未查清,也不具备查清的条件,每种返利的情况仅有各被告人的供述,具体返利情况应当依据客观证据来判断。四、本案的后台数据全部缺失,已经无法查清。

最终,二审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,将本案发回重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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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李斌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 内蒙古蒙南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合伙人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1506*********1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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